個案點擊小區28臺樓宇電視裝好3天就壞了4臺
荷蘭莊園小區位于省城東部,這兩天,小區物業挺煩惱。原因是小區電梯里的28臺液晶電視頻頻出事,剛裝好3天就被人為破壞了4臺。小區物業的負責人孫主任對此有苦難言。他告訴記者,在和分眾傳媒簽了一年的合同后,這批液晶電視大約是10天前才裝進電梯的,誰知道,剛裝好第一天,就有2臺電視掉了下來,第2天又有一臺電視被砸壞,第3天又出現一臺電視被破壞。無奈之下,7月18日,分眾傳媒趕緊把所有的電視都拆了下來。
“究竟是誰砸的這些電視?”記者問。孫主任說,由于電梯里沒有安裝錄像設備,所以現在無法斷言,警方已經介入,但是也沒有抓到現行。荷蘭莊園一共有7棟樓,作為一個封閉式小區,對外來人員管理非常嚴格,如果要進小區,必須告訴保安具體找誰、房間號,否則一概不能入內。因此,有一種說法是:可能是這里的業主砸了這些安裝在電梯內的電視。
孫主任說,以前小區在一樓也安有液晶電視,有業主就要求把其中的廣告收入分給他們一塊。這次,物業和分眾傳媒簽的合同,主要收取的是電費,一年大概有幾百塊錢。而且,小區物業沒有向居民收取電梯費。因此,當時就決定把電視放進了電梯內。
關于電視被砸一事,19日下午,記者聯系到了分眾傳媒濟南分公司的萬經理,他以“不了解情況”為由,匆匆掛斷了電話。
延伸調查廣告重復惹人煩收益分成起糾紛
小區樓宇電視頻頻出事由來已久,也不僅是荷蘭莊園小區一處。前兩年,在省城田莊東路一小區居民樓內安裝的公共樓宇電視就曾遭人黑手,8臺液晶電視或被砸壞或被噴漆。除了個別業主的素質原因之外,在對居民的采訪中,記者發現,安裝在電梯內的樓宇電視的確存在不少負面影響。
位于花園路上的富翔天地小區是省城安裝樓宇電視較早的小區之一。7月19日,記者到這里發現,原本安裝在部分樓房電梯里的液晶電視已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各種廣告牌。
在32號樓,記者進入一個單元的電梯內發現,在電梯內壁上還留存有液晶電視機的痕跡,但是電視已經不見蹤影。樓上一位居民告訴記者,以前樓盤剛開發的時候,開發商是給安裝了液晶電視的,但后來全部撤走了。“大概有一年了吧,具體時間我也不記得了。”該小區物業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液晶電視曾遭到各種形式的破壞,有被偷的,有被砸的。
在采訪中,有居民反映,安裝在電梯內的液晶電視,老是重復播放廣告,容易惹人煩。“樓層低的還沒什么感覺,有時一個廣告沒看完就到了。但樓層高的,有的時候經常重復性看一個廣告,心里亂糟糟的。”富翔天地小區一些居民表示。“人一進電梯,眼里、耳朵里就是這些內容,不看也得看,不聽也得聽,我們沒有一點選擇權。”一位業主有這樣的感覺。“正常生活受到影響,該砸!這也是一種維權行為。”有業主這樣說。
另外,記者采訪了解到,由于這些電視里播放的是廣告,由此產生的收益沒有業主的份,也成為了小區樓宇電視受抵制的原因之一。以富翔天地為例,物業人員表示,安裝在電梯內的液晶電視不屬于物業公司,而是屬于開發商的配套設施,產權是開發商的。
據了解,在居民樓內安置一臺電視屏幕或平面廣告的費用約為1000元/年(小區不同費用有所不同),不少小區內視頻廣告和平面廣告同時存在。據有關數字統計,全市居民小區內這一總收益每年在200萬元左右,這相當于一個20萬平方米1000戶居民小區一年的物業費總和。
律師觀點業主維權要遵法 廣告收益都有份
因為種種原因導致小區樓宇電視頻頻遭“黑手”,對于這一現象,山東省方遒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旭峰認為,應該分兩種情況來看待。 “一是要看安裝在電梯內的電視是否經過工商及城建部門的審批,如果經過審批,那就是合法的,而業戶故意破壞,就屬于違法行為。另一種情況,如果安裝行為沒有經過審批,那就是非法的,如果被業主破壞,可以視作業主的維權行為,因為對方違法在先。”
陳律師強調,《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明確重申了物業共有部位收益為全體業主所有,共有部位的收益分配由業委會決定,或折抵物業費用,或為業委會、業主大會活動經費,并公布賬目。
本報記者楊珂實習生李珍梅
近年來,樓宇電視在省城迅速鋪開,不少小區的電梯內也裝上了液晶電視,播放著各種廣告片段。但是,樓宇電視的“遍地開花”也帶來了不少問題,不少小區的電視頻頻遭遇黑手。富翔天地小區居民樓電梯內,樓宇電視已被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