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廣電網、電信網在監管體制和運營體制的差異和沖突已經成為三網融合的關鍵障礙,然而要改變現狀顯然需要時間,為此李東生提出了“三步走”最終建立獨立監管機構的建議。
李東生告訴記者,“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要建立融合的有效的監管體制,就必須采取三步走的策略。”
他認為,第一步要成立國務院部委協調機構,“要改變此前分割的現狀,需要強有力的高層領導和協調,需要負責任的專家咨詢,需要公開的全方位的民眾監督以高效的機構來執行”。
“三網融合一定要在高層行政的干預下推進,這是打破僵局的重要一步。”李東生說。事實上,目前國務院關于三網融合的實施細則依然在制定中,不過,相關方面已經將發改委、廣電總局、工信部、國家質檢總局、公安部、財政部、商務部等十多個相關部委的主要負責人聯合起來建立定期的協調會議。
然而在國務院跨部委協調機構的成立中也自然會存在著各部門利益的博弈。李東生告訴記者,“關于三網融合的框架性協議各部委已經討論了幾年時間,目前10個試點城市的名單也要到5月才能出來,要落實實施細節顯然需要時間,我們的體制需要更高效。”
在這樣的情況下,李東生提出的第二步就是要實施實體機構的融合。李東生告訴記者,“僵化局面打開、積累一定經驗后,實現實體機構的融合,可以考慮在同一個部委下設立不同專業局來分別處理廣電和電信的監管事宜,目前美國的FCC就是這種模式。”
1934年成立的美國FCC是直接對國會負責的政府獨立機構,其通過控制無線電廣播、電視、電信、衛星和電纜來協調國內和國際的通信,并對進入美國市場的電子產品進行安全認證許可。
不過,FCC模式并非李東生建議的最終模式。他提案中提到的第三步就是建立獨立的大監管機構。他解釋說,“三網融合的運營系統相對成熟穩定后,則需要完全融合成一個統一的、獨立的大監管機構實施全面監管職能,目前全球范圍內英國的OFCOM就是此模式的代表。”
除了監管體制的改革外,李東生還建議國家牽頭著手制定三網融合的整體技術性標準、規范和配套流程,同時盡快制定各項配套改革的政策和規章制度,如制定明晰的三網融合整體技術標準綱要草案并逐步完善;制定IPTV、手機電視、部分基礎電信業務、互聯網業務牌照的發放條件和流程;IPTV二次落地制的規范;互聯網互聯和結算的規則等。
另外,李東生還建議,從有效調控三網融合風險出發,建議實施建立“3+1”行業架構。即3家電信運營商加1家有線電視運營商,這既是國家有限資源的最佳配置,又是考慮了歷史和現實的理想選擇